溫州金改“新12條”
一、做強做大做優地方法人金融組織。 二、創新優化金融產品和服務。 三、深入推進農村金融改革發展。 四、深化保險服務實體經濟。 五、支持互聯網金融創新發展。 六、大力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。 七、探索建立政府增信長效體系。 八、拓展外向型金融服務交流。 九、構建區域金融穩定機制。 十、創新司法實踐保障金融穩定。 十一、推進地方金融監管創新。 十二、優化區域金融生態環境。